中国的斗犬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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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斗犬发展没有国外早,虽然春秋战国时期已有记载,但真正的普及兴盛却是明朝中晚期。那时中国民间饲养的斗狗已和现在的差不多,大都是经过选育的猛犬品种,如昆明犬、下司犬等。这些犬只身材多较小巧,在10kg-30kg间;头部多呈尖形,鼻部较狭长而清秀,耳部稍大且直立;四肢修长有力而且骨骼肌肉发达,步态轻盈敏捷。

这些狗个性顽强好斗,在饲养者的喂养训练中,往往以群逗或格斗游戏的方式让爱犬在游戏中锻炼意志和提高格斗技能。 清乾隆年间《调鼎集》中就有“煮酒”一条,提到一种类似于生鱼片的热菜吃法,用白酒煮熟狗肉,佐以食盐、辣椒等调味食用,据说味道美极。可见当时斗狗之风已颇盛行。

不过清末民初时,北京的斗狗却遭遇了一次毁灭性的打击。那是在光绪帝在位时,有人上书弹劾礼部尚书陆润庠(他同时也是闻名海内的赏犬名家)及其兄陆润章纵容家犬伤人之罪。据史载,陆氏兄弟是当时有名的富豪,其资产之多,甚至可以用“良田千顷”来形容。

更引人注目的是他们家的“千顷堂”,是一座面积高达900平方米的大庄园。陆氏兄弟不仅富,而且还很有文化涵养,尤其喜欢古玩鉴赏与诗文词曲,因此常聚文友在家雅集,饮酒咏诗之外,还常常通过玩犬来作为助兴的游戏。据说他们的爱犬不但聪明伶俐而且非常通人性,能随主人登楼,并且按顺序从第一扇窗子跳到第二扇窗子上,再从第二扇窗子跳到第三扇窗子上……如能全部跳过,便可赏赐猪肉。若是输了,则要罚吃剩饭。

后来这个“千顷堂”被改为“万柳堂”,成为了北京著名的园林之一。 可惜到了民国以后,社会动荡不安,战争频发,人们的娱乐生活也受到了极大的影响。斗犬活动也逐渐由热闹变得冷清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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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代都很重视犬,品种繁多,有擅长狩猎的猎犬,有会看家护院的护卫犬,还有小巧玲珑讨人喜欢的玩赏犬等。唐朝还很流行斗鸡、斗狗等活动。

中国犬种资源丰富,经过人们千年以来的选育和利用,已形成品种类型多样、毛色丰富多彩、地方特色突出的犬种资源。

我国目前认定的为国家犬种的有7个,它们是北京犬、西藏犬、新疆犬、贵州犬、昆明犬、广东犬、藏獒。其中能用于搏斗的犬有:

中华田园犬:主要分布于华南和华东地区,是人们常说的土狗及农村狗。体态中等,性情凶猛。在华南、华东等地村落中以看家护院狗为主要使用目的饲养时,一般可以选育出偏向粗犷、凶猛的个体,而各地在将其视为宠物犬饲养时,也可选育出非常亲人、温顺的个体(此部分个体通常在华南地区也被称作南方狮子狗) 。

藏獒:通称藏狗,是原产于中国青藏高原的大型猛犬,是犬类的世界活化石。有“獒中之王”的美誉。其毛色威武庄严,性格刚毅耿直,勇猛异常,给人以威武凶悍、不怒而威的感觉。藏獒是世界上犬类中的“活化石”,堪称“东方神犬”。仅生活在西藏、青海、四川、云南北部及甘肃部分地区,其自然习性及生活习惯与牧民生活息息相关,是世界上特别典型的家犬。其品种之原始,性格、毛发、肤色之纷繁多样,都位居世界之首,有几十种狗中之最。藏獒具有惊人的爆发力和撕裂力、撕咬力,并非虚妄。

中华田园犬、藏獒、土狼、豺,这4种犬在中国可以搏斗(主要在中国部分地区),以上犬种在其他国家和地区亦有,只是通常不将其看作搏斗犬使用,主要当做宠物饲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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