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什么不禁狗?
要区分两个概念——禁犬区和限狗区。 所谓禁犬区就是指不允许犬只进入的区域或场所,包括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在天津,完全意义上的禁犬区目前没有,但部分场合是限制养犬的,如南开区的公园。
关于公共场所有关规定,请看以下链接: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经营动物和动物产品,应当遵守有关动物防疫的法律规定,依法取得检疫证明后方可运输。禁止养殖野生动物(不含畜禽)。 天津市现行的养犬管理政策是2015年出台的,颁布了《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其中对养犬做出了相应的管理规定。
该条例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携带犬只进入学校、幼儿园、医院、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体育馆、景区、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 (二)不携带犬只乘坐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三)不让犬只直接接触他人,遇有人主动抚摸时,应迅速躲开; 第十二条再次强调: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并可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没收犬只,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