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可以跨区养狗吗?
先引用一个官方答复: 兰州市养犬管理办法》已经2013年9月5日市政府第十四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一条 单位和个人在城区内饲养犬只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关材料: (一)有固定居所;(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具有必要的养犬常识和安全教育材料; 第十二条 在城区内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具体品种由当地公安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城关区禁养烈性犬名录》中规定的烈性犬和大型犬共48种, 永登县、皋兰县和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可以依法制定本区域禁养犬名录,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也就是说兰州市目前是不允许居民个人饲养烈性犬的。
至于你问的“朋友在安宁区买了只罗威纳,能拿到七里河去养么”显然是不能的,因为罗威纳属于烈性犬! 但是有个办法可以解决:如果你朋友只是想暂时寄养在七里河区的话倒是可以,方法就是把罗威纳的身份证改成七里河的就行了。具体操作方法是拿上你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你的朋友的身份证原件加复印件加上你家户口本到所属派出所把狗狗的户口迁移到你名下,再带上面料包一块(里面放好狗粮和洗漱用品等日常用品)和一个消毒过的碗和水盆直接送到七里河路铺或者小区就可以了。不过这种临时抱佛脚的做法势必会给你的亲友带来一些不便,所以最好还是不要这么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