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养犬证怎么办理?
2019年5月28日,石家庄市公安局发布《石家庄市公安局关于规范市民养犬行为做好养犬登记工作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 按照该《通知》要求,今后在石家庄市区依法养犬、登记养犬将由各区县公安局负责实施,并明确了办证地点和程序。 根据《通知》,办理犬证需携带以下证件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注:个人办理犬证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居住在石家庄市辖区内;
3.养犬者为居民户口;
4.有固定收入且具有抚养宠物的能力;
5.拥有合法住所,即房屋所有权或者不动产权证书所载明的住址为养犬地址。
对于单位办犬证的,需要携带以下证件: 《通知》指出,对符合条件的养犬人,公安机关会出具《养犬登记证明》,并依法采集相关信息录入系统。 对不予登记的,《通知》中列举了六种情形,即:
对于已经养犬但未办理犬证的,《通知》明确,各地公安机关将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限期补办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将依法处置。 对于群众关心的费用问题,《通知》也做了说明,即首次养犬登记免收证件工本费,之后每登记一次收取证件工本费10元/只。